土木工程学院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学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形成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发挥、拓展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二、工作内容
1、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确定若干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指导抓好党支部常态化建设。
2、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所联系党支部开展调研活动掌握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搞好上情下达。
3、经常与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交流沟通,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检查、督促党支部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保证支部工作正常进行。
5、强化对所联系党支部学习教育的检查监督,提升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6、每年参加、指导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1次。
7、指导所联系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对于所联系党支部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能及时解决的,班子成员应给予协调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和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9、学院党委适时通报交流党委班子成员与党支部指导联系情况,研究和改进工作。
10、党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树立良好作风和形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要按照要求开展联系点工作,被联系点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与班子成员的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开展。
2、认真履职尽责。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完成党支部建设各项任务。
3、严守工作纪律。党员领导干部在指导帮带所联系党支部工作中,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中共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