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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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暨“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各分团委、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承“五四”爱国传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雷锋精神,以“双服务”素质教育模式为统揽,以“四进四信”活动为依托,以“纪念建校65周年为契机”,切实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凝聚力量,切实增强团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才,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大的中国梦,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河北建筑大学的建院梦贡献智慧和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活动并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描绘出彩人生”为主题的“五四”评优活动。

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基础上,集中表彰一批一年来在基层团组织建设、学生思想引领、营造和谐校园文化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主动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格局,大力推进团建创新工程,扎扎实实加强团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二)活动目标

在全团树立“顶层设计、基层发力、全团呼应”的工作理念,强化顶层设计能力,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整合团内各种资源,实现全团上下联动一盘棋,真正做到“眼睛向下、眼睛向外、眼睛向前”,切实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构建学校共青团带领广大青年学生践行“中国梦”的工作格局。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分团委、支部切实把此项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团的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指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和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努力使活动焕发出新的活力。

2、深入基层,扎实推进

活动要做到“抓住重点、带动全面”,不断增强活动的渗透力。要立足服务于广大青年学生的需求,通过服务调动团支部和学生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深入团支部,加强指导和调研,及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注重创新,重点建设

始终坚持把加强团支部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克服“只重评比,不重建设”的形式主义倾向;要坚持活动与建设并重的思路,促进团支部工作的全面活跃;要继续坚持大胆创新,以创新促团建;要尊重团支部的首创精神,继续提倡“个性化团建”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校团委将届时开展特称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激发团支部的创造力。

4、扩大宣传,巩固成果

各分团委、支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营造浓厚氛围,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环境。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要树好典型,积极推广其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好先进团支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巩固好活动成果。

望各分团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以上内容制定各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注重实效。

二、关于“五四”评优活动

(一)评优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双服务”素质教育模式为统揽,以“四进四信”活动为依托,以“纪念建校65周年为契机”,以“坚定理想信念,描绘出彩人生”为主题,以“百个支部谈发展”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团支部书记述职、“特称团支部”和“魅力团支书”评选等活动,并把“五四”评优活动与团的理论调研活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团的信息化建设活动相结合,按照逐级选拔、严格审核、认真评定、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树立表彰一批在“五四”评优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确实有影响的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力争凝练出“一团一品”和“一员一景”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

(二)评比条件

1、优秀团支部条件(除具备《加强团支部建设的有关规定》中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响应校团委号召,积极组织规定的团日活动,以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独特的工作形式,体现本支部工作的特色,能吸引、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增强团的自身活力;

(2)能按照《关于推行“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广使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手册”的通知》的要求及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开展团内各项工作,并能认真使用《证书》和《手册》。《证书》和《手册》的使用情况将作为考核红旗团支部及优秀团支部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硬性指标,未按要求开展活动,不及时规范填写《证书》和《手册》的取消参评资格;

(3)能根据青年学生特点,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校院两级团组织工作要点,做到“五好+一好”团支部建设新标准,积极开展“三加二”团支部组织生活,组织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及文体活动,并能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和团员青年信息采集工作,真正做到“四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建设品牌化、活动阵地有形化、活动影响大众化);

(4)团支部能较好地带动团员青年和学生,在专业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及综合素质培养中发挥核心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能按照校院两级的要求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党团校培训活动;

(5)团支部成员能按时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会议及活动,及时上交活动报道,能集中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并获奖励;

(6)团支部有良好的学风和考风,没有考试违纪现象。

备注:从各学院推荐出的优秀团支部中择优产生红旗团支部。

2、特称团支部条件(除具备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称团支部是学校以“历史名人、道德模范、英雄楷模”等人物名字集中命名的团支部,是基层团支部的杰出代表,始终保持了特色鲜明、政治过硬、学习优秀、活动丰富的优良传统,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2)特称团支部要围绕 “四有”标准(班子有活力、团员有作用、活动有特色、工作有制度),做到团支部的主体意识和自转能力较强,能够带动其他支部创新活动的形式,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团的组织生活既严肃又活泼,使之成为团员青年交流思想、提高政治素质、学习新知识、展示自我的新途径。

同时要开展大量有意义的活动,形成特色项目,打造团支部品牌,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发挥了重要的教育与引导作用。选择以下内容之一作为重点建设方向:

工作阵地类:根据团员青年特点,充分发挥本支部特长,建设具有本支部特色的活动阵地,充分发挥阵地的联系和凝聚作用;

民主建设类:在团员发展、“推优”入党、支部直选和支部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基层团支部民主建设新机制;

主题活动类:围绕党团中心工作和青年学生需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的主题团日活动;

整合资源类:打破机构、组织的界限,通过社团、新媒体等载体,发掘和运用各类资源。

3、优秀团干部条件

(1)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组织好所在团支部按时开展本年度各种主题团日活动;

(2)能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及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四个模范”,能在素质拓展和各项活动中起到表率作用;

(3)努力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考试作弊现象,并能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团务知识的学习,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4)能积极组织并开展“五四”评优活动及素质拓展活动且成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并能认真作好支部工作记录;

(5)不能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备注:各学院从优秀团干部中择优推荐“魅力团支书”,魅力团支书必须为团支部书记。

4、优秀团员条件

(1)能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考试作弊现象并能帮助他人搞好学习,共同提高,真正做到优秀共青团员“三个是”;

(2)服从团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遵守团的纪律,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3)在素质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能认真对待并使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

(4)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够以共青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参与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扬文明新风,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

5、“学雷锋”先进集体条件

(1)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整的章程、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的院级以上(含院级)志愿者组织;

(2)积极配合学校青年志愿者工作,出色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组织引导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异、贡献突出,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志愿服务基地建设比较规范,工作机制比较健全,能够经常化开展志愿服务。

(4)按照开展“清朗网络·青年力量”网络文明志愿活动的相关要求,集中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组织动员志愿者登记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在本组织成员总数的20%,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自觉抵制负能量。

6、“学雷锋”标兵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踊跃参加青年志愿服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连续参加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全校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80小时;

(3)除以上两个条件外,在国家、省、市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且有较大影响的志愿者可优先考虑。

7、自主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条件应具备《关于开展2015年河北省大中专院校“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通知》的要求。

8、优秀团日活动条件(除具备《关于开展2015年河北省大中专院校“我的团日,我做主”自主团日活动通知》中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探索性、创新性;

(2)活动具有示范性、教育性;

(3)活动建设的档案齐全,可供查阅;

(4)受到团员青年的欢迎,取得较好成效。

9、共青团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1)重视加强团的宣传工作,积极向上级报送信息,并能够被校内外媒体采用;按照校团委统一安排,及时更换宣传橱窗、海报栏;尤其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完成集中发声、新媒体宣传内容创作开发以及落实学校团委工作安排等任务(根据各学院新媒体建设情况,将单独评选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

(2)具有稳定、完善的信息网络和以专职信息员为骨干的信息工作队伍,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反馈、激励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3)确保上报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信息报送任务,能及时收集编发青年工作信息。

10、团支部“微空间”评选活动

以班级团支部微博为评选对象,重在评选微博维护、利用、收听情况,真正能发挥其在引导青年学生行为,丰富学生活动内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要求对收听三级(学校团委、团省委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微博体系(10分),发布、转播、评论微博数目(30分)、听众数(10分)进行评选打分,评选工作由校团委通过微博管理系统统一评选,各学院不用进行上报工作。具体评分如下:

(1)收听学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有微薄的也需要收听)、团省委学校部、团中央学校部。全部收听10分,缺一项-2分。

(2)发布、转播、评论微博数目(30分)。以实际发布、转播、评论数目为基础进行排名,然后“倒数名次×该项目所占总分(30分)/参评班级总数”为本项得分。

(3)听众数(10分)。按照该班级微博听众数目进行排名,然后“倒数名次×听众数所占总分(10分)/参评班级总数”为本项得分。

11、共青团工作调研成果奖(除具备《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共青团工作调研成果奖实施方案》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反映当前青年群体的新变化、新特点,把握青年学生的思想脉搏和利益诉求;找准共青团工作在学校中心工作中的切入点和结合点;

(2)要做到调查研究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思想理论性与实践操作性相统一,切实指导工作实践的调研成果,推动团学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

(3)调研成果数据要真实可靠、分析要清晰明了、对策要切实可行,力争多出调研精品;

(4)调研课题获得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立项或调研成果在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刊物发表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初评阶段(3月27日—4月12日)

各班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出本支部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候选人,并将初评优秀团员名单、优秀团干部名单报学院分团委;团支部委员会结合“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进行自评,并将一年来的工作、活动情况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作出总结报学院分团委。

2、复核阶段(4月13日—4月20日)

各分团委要根据评选标准,严格复核各项材料,同时要适时组织召开团支部述职大会,进一步了解各班团支部一年来的工作和活动情况,从而确定出本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魅力团支书”“优秀团支部”、“特称团支部”等候选名单,并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填写相关表格,在表上签署分团委意见。4月20日,各分团委将审批表(先进支部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

同时其他奖项评选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由分团委根据评选标准,严格审核上报材料,统一于4月20日由分团委报送校团委。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优秀事迹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3、审批阶段(4月21日—4月25日)

校团委对各学院分团委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

(四)评比表彰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仍采取校院两级评选形式,表彰的总名额及校院两级表彰的名额比例由校团委统一确定,各支部的具体名额由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搞平均主义,不搞照顾,要把真正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集体选上来。

望各分团委、支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以此引导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活动,努力实现我校团学工作的新跨越。

附件:

1、《五四表彰名额分配情况表》

2、优秀(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3、特称团支部推荐表

4、魅力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表

5、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

6、志愿服务标兵推荐表

7、自主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8、优秀团日活动推荐表

9、共青团调研奖(集体或个人)申报表

10、共青团调研奖申报材料格式样本

11、共青团工作调研主要参考选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