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组织学习党内问责条例
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
9月27日下午,土木学院党委举行理论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院党委书记赵宝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毕全超、副院长李章珍及全体党员教师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上,大家首先对《问责条例》进行了逐条学习。《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方面实践创新成果的总结和体现,是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全面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院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极端重要性,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把《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把学习教育活动与推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争做合格党员相结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学院科学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学习会后,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与稳定工作,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分别与学院各科室(教研室、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及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各科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稳定负总责,并要层层传导压力。党风廉政建设及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维稳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全体党员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及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在基层党建和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的真正落实,从而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