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布岗位(5月26日)。学校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及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细则,公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二、三、四级岗位数量,以及由学校评审的非教学专业技术岗位各级岗位数量。土木学院公布本部门五级及以下各级岗位数量(见附表),实行公开聘用。
2、个人申报(5月27-5月28日)。应聘者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2份(1份本单位留存,1份报学校),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佐证材料。土木学院将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名单及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报人事处备案。
要求:
(1)5月2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2份。初聘教师只要求填写表头及《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背面内容,不必填写“本人符合申报条件中的条款”内容。
(2)5月2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佐证材料。正高级需要提交原件;副高级及以下提交复印件。初聘教师不必提供佐证材料。
3、部门评审(6月1-3日)。土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和评审,确定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后,填写聘用人员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Excel格式)、审核表报学校复核评审。
4、学校评审(6月4-5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复核。对申请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对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对申请由学校评审的非教学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各级人选。结果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结果公示(6月6-8日)。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并重新审核。
6、聘任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注意问题:
1、教师要仔细阅读《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然后再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
2、任职条件中有关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及所获荣誉时间期限为:上一聘期专业技术职务未发生变动人员,申报材料期限为2009年5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聘期内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且已经聘用人员,申报材料期限为聘任时间起至2015年3月1日。
3、注意时效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要求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教师务必注意时间节点。
4、土木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5、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附表:土木学院五级及以下各级岗位数量
副高 五级:4人
六级:8人
七级:8人
中职 八级:8人
九级:12人
十级:9人
初职 十一级:1人
十二级:2人
土木工程学院
2015 年5月26日